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调剂是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和完成招生计划的关键环节。为规范我院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教育部关于印发<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5〕2号)、《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6〕3号)及《重庆交通大学关于印发<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的通知》(交大〔2026〕44号)文件等及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坚持透明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择优选拔。
第三条 复试实行差额复试。
第二章 组织与管理
第四条 航空学院2026年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负责统筹调剂、复试工作。
第三章 调剂基本规定
第五条 接收调剂的专业及名额
1. 082500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拟调剂13名。
2. 0825J1低空技术与工程,拟调剂10名
3. 085500机械(航空工程),拟调剂10名。
第六条 接收调剂的基本条件
1.必须符合教育部有关调剂的各项原则和规定。
2.初试成绩必须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重庆地区(A类地区)的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同时须符合我校研究生招生章程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4.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我校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重庆地区(A类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我校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重庆地区(A类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第四章 调剂原则
第七条 学院原则上采用差额复试,根据学校要求的复试录取比例、调剂考生填报情况和预估复试报到率,确定差额比例,调剂复试人数与各招生专业拟调剂名额比例总体不低于1.2:1,并在满足调剂基本条件的考生中,按以下原则选择调剂考生:
1. 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专业(学术学位)
(1)第一顺位: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代码前四位为0825(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0801(力学)、0802(机械工程)、0805(材料科学与工程)、0807(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0811(控制科学与工程)、0823(交通运输工程)、0826(兵器科学与技术),初试统考科目为英语一、数学一,根据考生初试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择优遴选。
(2)第二顺位: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代码前两位为08的考生,初试统考科目为英语一、数学一,按该专业初试的三门统考科目的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择优遴选。
(3)第三顺位: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代码前两位为08的考生,初试统考科目为英语(一)、数学(二);或英语(二)、数学(一);或英语(二)、数学(二),按该专业初试的三门统考科目的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择优遴选。
2. 低空技术与工程专业(学术学位)
(1)第一顺位: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代码前四位为0825(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0801(力学)、0802(机械工程)、0805(材料科学与工程)、0807(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0811(控制科学与工程)、0823(交通运输工程)、0826(兵器科学与技术),初试统考科目为英语一、数学一,根据考生初试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择优遴选。
(2)第二顺位: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代码前两位为08的考生,初试统考科目为英语一、数学一,按该专业初试的三门统考科目的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择优遴选。
(3)第三顺位: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代码前两位为08的考生,初试统考科目为英语(一)、数学(二);或英语(二)、数学(一);或英语(二)、数学(二),按该专业初试的三门统考科目的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择优遴选。
3. 机械(航空工程)专业学位
(1)第一顺位: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的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择优遴选。
(2)第二顺位: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考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考生,按该专业初试的三门统考科目的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择优遴选。
第五章 调剂时间及基本程序
第八条 接收调剂的时间和基本程序
1.我院接受调剂时间为2026年4月8日0:00-12:00。
2.请考生随时关注学校及学院网站调剂信息,待教育部研究生调剂系统开通后,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提出调剂申请。
3.根据择优选拔原则,经学院初步审核后,将拟发放复试通知考生名单添加至复试通知发放备选库,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查后统一发放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方可参加我院复试,考生接到复试通知以后需要在通知规定时间内确认,若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学校将取消复试通知。
第九条 复试方式和时间
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
采用学信网招生复试远程面试系统,腾讯会议作为备用系统。请考生及早登录系统并测试、了解使用流程、准备面试设备等,请考生务必仔细阅读附件《招生远程面试系统操作手册》。
加入调剂群
报到及资格审查
时间:4月8日13:00之前完成在线报到。
要求:根据复试资格审查要求在学校统一使用的学信网招生复试远程面试系统填报相关信息,上传如下材料,保存好原件待查。
(1)准考证(研招网下载);
(2)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3)往届考生须提供毕业证书(获得学位者还应提交学位证书)、大学期间成绩单(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或者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4)应届考生须提供学生证(须加盖注册章)及大学期间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5)复试费用150元(同等学力加试的考生需另缴纳加试费,50元/科)(扫描如下二维码缴纳,留存截图以供查验)。

(6)反映自身能力和水平的其它证明材料(如英语等级证书、获奖证书、代表性学术论文、专家推荐信等)。
特别提示
复试前我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对考生进行身份和资格审查,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加强对考生身份的鉴别。凡弄虚作假者一律不予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直至取消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第十条 面试
时间:4月8日下午14:00-20:00
专业:082500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学术学位)、0825J1低空技术与工程(学术学位)、085500机械(专业学位)。
要求:考生按照随机分组结果,提前进入QQ群进入相应的面试组等待通知参加面试。
复试内容及要求
复试内容包括外语面试、综合面试、专业测试三部分,均以远程面试形式进行,每个考生总计面试时长一般为 30 分钟左右(如同等学力加试,则面试时长为40分钟左右),具体时间可由面试专家组根据面试情况适当调整。
面试全程由各专业复试小组负责考核,面试成绩由每位复试小组成员独立给出分数,然后取算术平均值得出。
2.外语面试(20分)
重点考核考生英语口语表达能力和听力能力,以及应用专业词汇进行交流的能力。
3. 综合面试(80分)
主要考查考生思政品德、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
4.专业测试(100分)
专业测试即为原复试方案中所列专业课笔试部分,采用学校统一在线面试平台,以远程面试形式进行。复试科目和参考书目等详见重庆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5.同等学力加试(100分)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测试也以远程面试形式进行。复试科目和参考书目等详见重庆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同等学力科目测试满分100分,成绩不及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第十一条 调剂面试流程
每个考生面试时间30分钟(同等学力加试40分钟)。具体规程如下:
1.面试小组组长或秘书逐个通知考生参加面试,当上一个考生即将结束通知下一个考生准备面试。
2.面试环境测试:查看考生面试环境,测试考生设备运转情况,对不符合网络复试环境的,要求考生及时整改。
3.考生进行英语面试,包括中英文自我介绍以及个人学习、成果、硕士期间研究计划等(3-5分钟),回答面试老师的问题(2-3分钟)。
4.综合面试,考生在综合面试题库中随机选取题目作答(8-12分钟)。
5.专业测试,考生根据复试专业课选考科目,在相应的题库中随机选取题目作答(7-10分钟)。
6.加试:对同等学力考生复试另加复试试题(10分钟)。
7.根据学生英语面试、专业测试、综合面试情况,面试组老师独立给出分数。
第十二条 网络远程复试要求
网络远程复试采用二机位(电脑作为面试使用,手机作为环境检测使用)。
设备配置基础要求:电脑1台和智能手机1部。建议考生使用笔记本电脑进行面试,如果电脑本身配置的摄像头、话筒效果较好,可直接使用。如果是普通PC电脑,需要另外配备摄像头,麦克风、音箱,可正常进行QQ、微信视频通话功能。手机需具有高质量视频通话功能,操作系统版本不能太低。电脑和手机有充足电量能够完成复试工作。检查网络是否畅通,建议考生电脑通过连接有线网络参与面试,尽量不要使用很多人共享的无线网络,以防面试过程中断网。需要提前下载安装chrome浏览器最新版。提前将无关电脑程序全部关闭,特别是微信、QQ等易弹出窗口的软件。
复试环境要求:考生需要在封闭安静的房间独立进行远程面试,周围环境不得对复试产生干扰。需保证房间内网络信号质量满足视频通话需求。复试过程中,复试房间内除本考生不能有其他任何人员。复试时检查面试环境光线,不能过于昏暗,也不要逆光,可提前通过摄像头,检查环境亮度是否合适。
设备摆放要求:登录网络远程复试系统的电脑作为远程面试主设备,需要正向面对考生,复试全程开启,摄像头正对考生。复试过程中,要求视频中考生界面底端始终不得高于腹部,双手须全程在视频录像范围。手机作为二机位,摄像头需摆放在考生侧后方(与考生后背面成45°角),能够全程拍摄考生本人和电脑屏幕,复试全程开启。
个人仪表要求:要求考生复试时不能过度修饰仪容,不得佩戴墨镜、帽子、头饰、口罩等,头发不得遮挡面部,必须保证视频中面部图像清晰。
复试过程中,连接登录复试系统的设备不允许同时运行其他网页或软件,设备须处于免打扰状态,保证复试过程不受其他因素干扰或打断,不得与外界有任何音视频交互,复试房间其他电子设备必须关闭,若有违反,视同作弊。
考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参加网络面试设备及平台测试,确保设备功能、复试环境等满足学校要求。
我校远程网络复试平台考生端默认采用考生报名登记的移动电话短信验证码登录,如考生电话跟报名时登记不一致,请及时电话联系学院学科与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国家级考试,按照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保密管理规定,任何人员和机构(学校授权除外)不得对复试过程录音录像、拍照、截屏或者网络直播,不得传播试题等复试内容,否则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六章 其他
第十三条 其他未尽事宜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本细则由航空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工作监督电话:学校纪检监察室023-62652747;学校研招办023-62650942。
重庆交通大学航空学院
202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