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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学院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日期:2024年07月08日 20:11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确保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的顺利开展,激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创新、全面发展,提高研究生选拔质量,根据《重庆交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负责本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的制定,推免工作的组织和实施,以及受理学生申诉和处理等。

  长:何义团    

副组长:邓    杨登陆

 员:    韩正清    林栎阳    蔺诗韵  

     

  书:张  

二、推荐条件

(一)推免生应为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并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理想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专业计划内必修、选修课程(不含校选)无不及格记录,加权平均成绩在专业排名前30%(包含位于专业排名30%),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0。成绩排名以第一次考试成绩为准,重修、免修成绩不参与排名计算。

4.非外语专业学生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或全国大学小语种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60分。

5.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二)对在校期间获得A类学科竞赛三等奖以上奖励(排名前3位),或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与学业相关科研论文的,确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特殊优秀学生,成绩专业排名可放宽至前50%(包含位于专业排名50%),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2.5

学校专家审核小组通过答辩形式对特殊优秀学生的成果进行审核鉴定,给出明确的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过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特殊学术专长在推免系统和学校网站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可参加学院综合排名。

三、推免名额分配原则

1.学院推免名额划分为专业名额和竞争名额两类,两类名额数量由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统筹确定。专业名额在各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人数的基础上,向考研率高的专业倾斜;竞争名额根据学校当年下达我院推免生名额综合确定。

2.专业名额在各专业申请学生中按综合成绩排序确定。

3.竞争名额在剩余的全体申请学生中按综合成绩排序确定。

四、推荐程序及流程

1.本人申请。

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在2024951700将申请和相关材料交到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过时将不再受理申请。提交申请表1(见附件2,全国大学生外语四、六级考试成绩证明复印件1份(须查验原件),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学术论文等复印件一套(须查验原件)。

2.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复核申请材料。

3.计算每名学生的综合成绩。

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鼓励学生全面发展,将学生科研成果、竞赛获奖、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等因素纳入学院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实施奖励加分制度,以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

综合成绩=学业成绩×85%+奖励加分

学业成绩为前三年专业计划内所有必修和选修课程的加权平均成绩。计算方法为:

学业成绩=∑(课程成绩×该课程学分)/∑课程学分

奖励加分根据学生在学术科研、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取得成果以及获得荣誉进行认定和加分。学院根据本学科和专业特点,设置学院奖励加分细则(见附件1)。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要会同相关领域专家,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对学生提交的科研成果和竞赛获奖进行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

4.公示拟推免研究生名单

学院综合审核后,根据学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并根据推免生名额确定学院拟推荐名单,同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天。如有综合成绩相同者,按如下顺序进行确定名次:学科竞赛层次类型排名、论文和专利成果类型排名、加权成绩排名、英语等级分数、荣誉称号层次类型排名。由于学生自己原因放弃推免产生的空缺名额,按照推免综合成绩排序依次替补。公示期结束后拟推荐名单报学校教务处,最终推荐名单以学校公布信息为准。

五、接收

严格按照重庆交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相关文件执行

、管理与监督

1.对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其录取资格和学籍,并按相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2.推免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推免工作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参加选拔推荐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参加选拔推荐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对未按照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工作人员,学校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取消其推免资格。所有参加推免工作的人员都应认真、严格地做好保密工作,不得有任何泄密行为。

3.保证咨询、申请和申诉渠道的畅通。学生对推免生工作有异议,可向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反映。学院咨询监督电话:47274026,联系人:张老师。

本实施细则由航空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

1. 航空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奖励分加分标准

2. 重庆交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

 

 

航空学院

20247

 

 


附件1

航空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奖励分加分标准

加分类别

获奖级别

总分值

加分值(分/项、篇)

学科

竞赛

A类(排名前三)一、二、三等奖

5

54.54

B类(排名前三)一、二、三等奖

43.53

C类(排名前三)一、二、三等奖

32.52

D类(排名前三)一、二、三等奖

1.510.5

学术

成果

SCISSCIEICSSCI收录的期刊论文

5

5

全国中文核心期刊论文、全国科技核心期刊论文

32

普通期刊论文、会议论文(不超过2篇,新闻类文章不算)

0.1

专利

授权

发明专利

3

3

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不超过1项)

0.25

文体竞赛

国家级文艺类竞赛一、二、三等奖

5

432

省级文艺类竞赛一、二、三等奖

321

国家级体育类竞赛1-8

4.543.532.5222

省级体育类竞赛1-4

32.521.5

荣誉称号

全国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青年志愿者、三下乡先进个人等其他国家级荣誉

4

4

重庆市优秀共产党员、重庆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青年志愿者、三下乡先进个人等其他重庆市级荣誉

2.5

校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青年志愿者、三下乡先进个人等荣誉

0.5

其他

进入国际组织实习

2

2

公派海外(境外)学习经历(半年或一学期以上)、应征入伍

1

承担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国家、市级、校级)

210.5

奖励分最高加15

 

说明:

一、学科竞赛

   1.学科竞赛分类依据为《本科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修订)》(交大〔202465号);

2.同一学科竞赛多次获奖的以及同一项目内容参加不同学科竞赛获奖,取奖励最高分值,不累加;

3.团队性竞赛获奖项目排名前3100%奖励分值加分,项目排名4-650%加分,其他按20%加分;

4.比赛设置特等奖的,特等奖按一等奖分值加分;

5.未涵盖学科竞赛,学院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依据本办法设定竞赛项目、级别和加分上限;

6.学科竞赛类别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二、学术成果

1.申请者为论文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作者所在单位为重庆交通大学;

2.论文内容须与本专业相关或与本人参与的创新创业项目研究内容相关;

3.发表论文一律以所提供的原件为准,录用通知不予承认;被检索的论文须提交正式检索证明;

4.核心期刊由学院结合实际进行界定和认定;

5.普通期刊论文认定篇数最多不超过2篇,新闻类文章不算;

6.会议论文由学院认定级别;

7.学术成果类别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三、专利授权

1.专利授权须为原始发明,专利权人为重庆交通大学,限第1发明人。受理阶段或转让、变更发明人的不予承认;

2.专利授权类别奖励项目中,有多项专利授权的,只计算一次奖励分值,不累加。

3.专利授权类别累计加分不超过3分。

四、文体竞赛

1.以团体为单位参加比赛的,成员总数少于(含)11人的,各成员按相应等级得分的1/2加分;成员总数超过11人的,各成员按相应等级得分的1/4加分;篮、排、足以实际比赛上场主力队员人数加分;

2.比赛设置特等奖的,特等奖按一等奖分值加分,其他等级顺延;

3.文体竞赛类别奖励项目中,有多项获奖的,只计算一次奖励分值,不累加;

4.文体竞赛级别由校团委和体育部认定。

5.文体类别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五、荣誉称号

1.荣誉称号类别奖励项目中,同一项目名称获得多项荣誉称号的,只计算一次奖励分值,不累加;

2.除表中列举的校级荣誉称号,其余校级荣誉称号证书须有学校公章或校党委公章,否则不予计分;

3.荣誉称号类别累计加分不超过4分。

六、其他

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须已结题验收;

2.创新创业训练团队项目排名前3100%奖励分值加分,项目排名4-650%加分,其他按20%加分;

3.其他项目类别累计加分不超过2分。

七、 注意事项

1.所获奖励加分成果均为大学在读期间获得,须提供证明材料,截止日期为推免申请材料提交截止时间;

2.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3..奖励加分累计不超过15分。

 

 

 

 

 

 

 

 


附件2

重庆交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

                                填表日期:            

 

 

出生日期

        

 

学号

 

民族

 

身份证号

 

本科所在学院及专业

 

通讯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Email

 

拟申请研究生志愿

学校:                       专业                

大学阶段获得校级以上奖励和荣誉情况:

何时参加过哪些科研工作,有何成果(发表论文、出版专著等):

申请人所在学院推荐意见(包括对申请人的一贯表现、学业情况及科研能力的介绍):

 

 

 

申请人所在专业共       人,本人专业排名第       名;

申请人课程加权平均成绩     (百分制),奖励分      (总分15分)

综合得分         (课程平均成绩×0.85+奖励分)

 

       学院负责人签字:                                    院(系)盖章

 

校团委审核意见:

 

 

                  

    签章             

 

学生工作处审核意见:

 

 

                  

    签章             

 

教务处审核意见:

 

 

                  

    签章             

学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意见: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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