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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学院2023级硕士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工作实施方案

日期:2023年07月06日 11:26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做好2023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工作,根据重庆交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办法》(交大〔2021165号)、重庆交通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公布2023年具备硕士生招生资格导师名单的通知》(交大研〔20233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导师与研究生双向选择坚持双方自愿原则

二、参加本年度双向选择的导师名单及招生人数

参加本年度双向选择的导师名单为重庆交通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公布2023年具备硕士生招生资格导师名单的通知》公布的导师,招生人数见附件1,具体规定如下:

(一)首次招生的硕士生导师当年限招2名;未完整指导过一届硕士生的导师每年不超过2名;其余的硕士生导师原则上每年最多招收5名。

(二)非我院教师编制的导师当年限招1名。

(三)每名硕士生导师指导的在读硕士生总数一般不超过15人。

(四)硕士研究生导师满足以下条件的,可放宽年度招生名额和指导的在读硕士生总数的限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当年可申请增加研究生招收数量1名,满足多项条件,申请增加招生人数可以累积,但增加总数不得超过2人,非我院教师编制的导师增加数量不超过1名。

1. 当年有国家级科研项目立项并且为项目主持人;

2. 主持科研项目当年到账经费80万及以上;

3. 当年有1ESI高被引论文、SCI一区、SSCI一区收录论文发表;

4. 当年被列入到国际知名学术机构发布的中国高被引学者榜单;

5. 当年所指导的研究生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竞赛奖励(排名前三);

6. 当年所指导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在市级及以上优秀论文评选活动中获奖。

三、工作流程及完成时间

179日前,研究生与导师互相沟通,达成初步意向,研究生在教育管理系统提交申请,导师审核通过;

2713日前,导师与研究生根据实际情况在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并录入系统;

3716日前,学院安排本学院专业课。

联系人:林老师   联系电话:023-47274022

 

附件:

1. 参加2023年度航空学院双向选择的导师名单及招生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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