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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交通大学航空学院2023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日期:2023年03月22日 19:07    作者:    来源:     点击:[]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号)《重庆交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重庆交通大学2023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为切实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成立航空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及监督招生复试工作。

、复试安排

(一)复试分数线

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的“重庆交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分数线”通知。

(二)复试通知

1. 第一志愿考生请自行查看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重庆交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名单(一志愿)”,不再另行通知。

2. 调剂考生复试通知将通过研招网发送。(《航空学院2023年研究生招生调剂细则》、调剂申请时间、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安排自行查看我院和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后继发布的最新通知)。

(三)复试方式

我院采取现场复试的方式。

(四)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学院将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要求,对考生进行身份和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者一律不予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直至取消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参加复试考生在报到时需提交如下材料:

1. 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

2.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审查表、重庆交通大学2023年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诚信承诺书(见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研招网);

3. 往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及复印件;

4. 反映自身能力和水平的其它证明材料(如大学期间成绩单、各类等级证书、毕业论文、科研成果、获奖证书、荣誉证书、专家推荐信等)(本条为非必须项)。

其中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以及学籍/学历认证报告交报到处,复印件上考生手写“我保证此复印件与原件相同,否则后果自负”,并签名。

(五)复试费用

研究生复试费150元/人,同等学力加试者需另加交纳复试加试费100元/人。考生须在参加复试前登录我校财务系统完成缴费,现场出示复试费缴费凭证,具体缴费方式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通知。

(六)复试时间和地点

1.复试报到

1)时间:3月24日(周五)全天9:00-17:00

2)地点:重庆交通大学(科学城校区)致远楼336会议室

2.专业笔试

1)时间:3月25(周六)上午9:30-11:30

2)地点:重庆交通大学(科学城校区)航空工程实验中心208

3.综合面试

1)时间:3月25(周六)下午1400-17:00

2)地点:重庆交通大学(科学城校区)航空工程实验中心208、210室。

4.同等学力加试

学院自行安排。

5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关注我院后继发布的调剂细则。

(七)复试内容

复试包括专业课笔试(100分)和综合面试(100分,包括专业面试和外语能力测试两部分)。

1.专业课笔试

1)专业课笔试一律采用笔试形式,笔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各招生专业的专业测试科目见《重庆交通大学2023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2)同等学力加试:对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加试笔试科目2门。考试时间为每科2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大于等于60分为“合格”,低于60分为“不合格”,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满分100分,参加面试考生随机分组,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每名考生综合面试时间应不少于20分钟。综合面试得分以复试小组各成员给出成绩的平均值作为考生的最终成绩。成绩不及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面试内容及评分标准如下:

1)外语能力测试(20分)

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每名考生的测试时间应不少于5分钟,测试重点在于考察考生运用外语知识及技能进行交流的能力,从发音的正确性、使用语言的准确性、流利程度等方面测试考生的听力和口头表达能力

2)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测试(80分)

①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教育背景(辅修等情况)

②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情况

③考生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情况、考生在本专业领域培养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④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特长、个人素质等)

三、调剂

调剂工作按《航空学院2023年研究生招生调剂细则》执行。

四、录取及体检

按《重庆交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要求执行。

五、其他

(一)注意事项

1. 不按时报到者视为个人自动放弃复试;复试期间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 有工作单位的考生,应提前处理好与所在单位的一切问题。若因考生本人或考生所在单位原因致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不能录取,后果自负,我概不承担责任。

(二)咨询电话

重庆交通大学航空学院学科与研究生管理办公室林老师023-47274022

(三)监督与投诉电话

学院纪检监察室023-47273793

学院研招办023-47274022;

学校纪检监察室023-62652747

学校研招办023-62650942。

(四)解释

本实施细则由重庆交通大学航空学院2023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其余未尽事宜,遵照《重庆交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和《重庆交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相关规定执行。

 

 重庆交通大学航空学院

○二三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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