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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学院关于开展2021年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年12月15日 12:51    作者:    来源:航空学院     点击:[]

各位老师:

根据重庆交通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开展2021年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交大研〔2020〕32号)要求,学院将开展2021年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审核对象、条件及程序

学院2021年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对象、条件及程序按照《航空学院2021年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实施细则》(附件1)规定进行。

二、时间安排与材料报送

申请人填写《航空学院2021年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表》(附件2)、《航空学院2021年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信息汇总表》(附件3),于2020年12月25日前将申请材料(附件2和附件3)以及相关支撑材料(包含项目合同、账面经费证明、论文、专利及获奖等)交学院科研与学科建设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346848735@qq.com。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47274022

附件:1.《航空学院2021年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实施细则》

   2.《航空学院2021年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表》

   3.《航空学院2021年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信息汇总表》

   4.《航空学院2021年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免审名单汇总表》

 

航空学院

2020年12月15日

  • 附件【附件.rar】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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